每日信息:工信部启用“新型进网许可标志”,真伪查验流程公布
工信部正式启用新型进网许可标志,逐步替代原纸质标志。用户可在电信设备的产品说明书、随附材料或企业官网的产品介绍页面等处,检索查看相关产品的新型进网许可标志呈现位置和查看方式。
附查询途径流程:
网站在线查询:
(资料图)
用户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点击“真伪查询”链接;
进入“标志选择”页面,点击“新型进网许可标志”;
输入标志的数字编码、设备唯一标识码(IMEI、MEID 等,可在设备系统配置或说明书内查询);
网站将反馈该设备的有关信息,以及相关进网许可和标志信息的一致性提示。
手机端微信公众号查询:
关注工业和信息化部微信公众号“工信微报”;
在下设“政务服务”栏目选择“电信设备进网许可”;
点击“真伪查询”链接,进入“新型进网许可标志验证”页面;
输入标志的数字编码、设备唯一标识码等;
验证后将有该设备有关信息,以及相关进网许可和标志信息的一致性提示。
电话查询:
用户可通过拨打人工查询电话(电话号码:010-82058767),根据客服提示,提供许可标志的数字编码、设备唯一标识码。
客服人员将反馈该设备的有关信息,以及相关进网许可和标志信息的一致性提示。
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启用和推广新型进网许可标志的通告
一、标志样式
新型进网许可标志由许可标识、设备型号、数字编码等要素组成(规格样式详见附件)。
二、申请途径
生产企业通过以下途径申请使用新型进网许可标志:
(一)对于新申请进网许可的电信设备,生产企业需在进网许可申请材料“产品介绍”中,说明新型进网许可标志的设计使用方案。经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法审查通过、准予进网许可的,即可使用新型进网许可标志。
(二)对于已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设备,生产企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(电信设备认证中心)提交新型进网许可标志的设计使用方案;工业和信息化部(电信设备认证中心)收到方案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必要的审核,并通知企业使用新型进网许可标志。
三、加施方式
生产企业可以根据产品特点,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加施新型进网许可标志:
(一)电子显示。在电信设备操作系统或管理软件中设置、呈现新型进网许可标志。
(二)实物印制。在电信设备产品的外体、铭牌或包装等相关位置上,采取印刷、喷绘、模制或蚀刻等方式,印制新型进网许可标志。
(三)标签粘附。在电信设备产品的外体、铭牌或包装等相关位置上,粘贴、附加印制了新型进网许可标志的标签。
(四)符合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四、使用要求
(一)生产企业加施新型进网许可标志,应当保证呈现效果清晰易识、协调美观,可以根据需要选用彩色或黑白样式,可以按照规定样式成比例放大或者缩小,但不得变形。
(二)为便于公众识别,电信终端设备采用电子显示方式加施新型进网许可标志的,生产企业应当在其产品最小包装上加施新型进网许可标志,或印制“本产品已获进网许可”中文字样。
(三)生产企业应在产品说明书、随附材料或官方网站上,说明新型进网许可标志的呈现位置和查看方式。
(四)生产企业应将与新型进网许可标志关联的电信设备产品名称及编码、进网许可证(含进网试用批文)编号及有效期等信息,及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(电信设备认证中心),并做好信息更新和维护。
五、总体安排
(一)2023 年 7 月 1 日起,正式启用新型进网许可标志。2023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,生产企业可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(电信设备认证中心)申请使用新型进网许可标志,也可以继续申领、使用原进网许可纸质标志。
(二)2024 年 1 月 1 日起,全面推广新型进网许可标志。届时,将不再核发原进网许可纸质标志,此前已核发的纸质标志在进网许可有效期内仍然有效,可继续使用。
六、其他
(一)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,不再要求生产企业在电信设备产品包装、内置信息、广告等处标注进网许可证编号。
(二)新型进网许可标志的规格样式及生产企业申请使用流程详见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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